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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经费资助办法(试行)》嘉南院外字〔2023〕2号现开展2024年下半年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年经过学校公开选拔和公示,具有拟资助资格,并完成交流学习任务的学生。

二、所需材料

1、结业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2、护照签证页及出入境页复印件;

3、附件1《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4、附件2《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总结电子版

三、申请程序

1、9月10日前,学生提交纸质材料(材料1-3)至各学院审核,经学生处和教务处复审后提交国际处终审;提交电子版材料(材料4)发送至邮箱,文件命名为姓名+班级;

2、国际处对资助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结束后提交发放资助金。

四、联系方式

老师  ; 行政楼115办公室

  附件1: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doc

 附件2: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总结.docx

国际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