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经费资助办法(试行)》嘉南院外字〔2023〕2号,现开展2024年下半年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年经过学校公开选拔和公示,具有拟资助资格,并完成交流学习任务的学生。 二、所需材料 1、结业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2、护照签证页及出入境页复印件; 3、附件1《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4、附件2《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总结》电子版。 三、申请程序 1、9月10日前,学生提交纸质材料(材料1-3)至各学院审核,经学生处和教务处复审后提交国际处终审;提交电子版材料(材料4)发送至邮箱,文件命名为姓名+班级; 2、国际处对资助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结束后提交发放资助金。 四、联系方式 周老师 ; 行政楼115办公室 附件1: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doc 国际处 2024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