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经费资助办法(试行)》嘉南院外字〔2023〕2号,现开展2024年上半年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年经过学校公开选拔和公示,具有拟资助资格,并完成交流学习任务的学生。
二、所需材料
1、结业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2、护照签证页及出入境页复印件;
3、附件1《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4、附件2《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总结》电子版。
三、申请程序
1、5月15日前,学生提交纸质材料(材料1-3)至各学院审核,经学生处和教务处复审后提交国际处终审;提交电子版材料(材料4)发送至邮箱540424605@qq.com,文件命名为姓名+班级;
2、国际处对资助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公示结束后提交发放资助金。
四、联系方式
周老师 0573-83628059 ; 行政楼105办公室
附件1: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申请表.doc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