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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嘉兴南湖学院出国(境)人员行前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出国(境)行前教育是教职工出访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职工出访安全顺利和取得成效的重要前提和有力保障。为加强我校出国(境)行前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与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国家安全和外事管理规定,将出国(境)行前教育工作作为政治任务,纳入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范畴。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以下简称“国际处”)负责全校教职工(事业编、院编、人才派遣)出国(境)人员的行前教育工作,包括制定行前教育计划、开展行前教育活动、发放行前教育手册等。

  3、学校派出的因公出访团实行团长负责制,团长是主要责任人,行前教育工作自成团日起覆盖整个行程。未接受行前教育擅自出国(境)执行公务,属严重违纪行为,团长及团组成员除承担出国(境)费用外,还要接受纪律处分。

  4、教职工因科研工作需持因公护照出入(境)参加国际会议、短期访问等情况,其行前教育程序按照本通知执行。

  5、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相关规定参照《嘉兴南湖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嘉南院人字〔2023〕10号)。人事处完成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后,向国际处提交人员名单,由国际处开展行前教育工作。

  6、学生出国(境)行前教育相关规定参照《嘉兴南湖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办法(试行)》(嘉南院外字〔2023〕1号)。

二、行前教育内容

  出国(境)行前教育主要内容包括外事纪律、保密纪律、行前准备、出入境注意事项、领事保护、知行礼仪、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详见《嘉兴南湖学院教职工出国(境)行前教育手册》。

三、行前教育程序

  1、出国(境)人员一般至少于出行前一周到国际处接受行前教育或参加由国际处统一组织的行前教育活动,并签署《出国(境)安全防范承诺书》,领取《嘉兴南湖学院教职工出国(境)行前教育手册》。原则上,每个教职工在校工作期间,只需领取一次《嘉兴南湖学院教职工出国(境)行前教育手册》,由个人妥善保存。

  2、出访人员回国(境)后,出访团组或个人返校一个月内向国际处提交出访总结报告或根据相关需要填写回访表。

  联系人:周康丽     电话:0573-83628059 

  附件:嘉兴南湖学院教职工出国(境)行前教育手册.docx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